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6〕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为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各类企业贯彻执行,推动企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21号)和市政府有关建设“诚信重庆”、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市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权,通过对各类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障相关要求,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信用等级,并实施分类监管的一项制度。为做好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作,我们制定了《
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作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对于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作。
二、做实基础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要重点抓好守法诚信信息采集、等级评价和实施分类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依法征集和不断更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建立完备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日常检查等多种形式,掌握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要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系统列入“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劳动保障业务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注意征集工会、工商、税务等部门与企业劳动保障内容相关的诚信信息,实现企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着力点。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对采集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准确地确定企业守法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