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组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消保科牵头、相关科室参加的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秦晓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裴昀惠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常江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雷建兵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马占山 消保科科长
郭建礼 法制科科长
范吉生 企业监督科科长
李秀生 经检科科长
陈变珍 企业注册科科长
高瑞林 办公室主任
郝 智 新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消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消保科科长马占山兼任,副主任由消保科副科长冀根才兼任,消保科科员邢丽琴、吕玉叶、闫翠娥、刘洪计、张志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及简报整理工作。
联系电话:0350-3068848 、12315 传真:3068510。
(二)责任分解
办公室:负责市局领导组内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法制科:负责为整治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指导基层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案件。
企业监督科: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煤炭行为,并指导基层规范煤炭经营主体。
企业注册科:负责为煤炭整治工作提供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情况,并规范煤炭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行为。
经检科:负责全系统煤炭市场整治案件的查处和指导协调工作。
消保科:负责对各阶段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指导、检查督促、信息反馈、情况收集和简报整理,组织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
新闻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媒体、组织重大案件报道以及整治期间的跟踪报道活动。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从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为动员部署和摸清底数阶段;
第二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至2月25日为分类治理阶段;
第三阶段:从2007年2月26日至3月中旬为组织检查验收阶段。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至2007年3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在这一阶段,市局要召开专项整治煤炭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主要领导要在媒体举办新闻发布会 、各煤矿生产和煤炭市场经营较多地区所在地的工商局要立即发布打击煤炭销售故意掺杂使假违法行为的公告,并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无照经营和掺杂、使假行为的非法经营行为广泛深入开展社会监督,形成整治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声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