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会场管理
(十)严格控制汇报和发言时间。汇报人一般应为汇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要突出主题,不讲套话和空话,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它相关部门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十一)会议期间,市政府办公室和其他单位无关人员(机要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除外),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会议约请领导、传送文件,确有紧急情况的,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代办。
(十二)会议工作人员会前要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会议期间,由秘书一科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传呼重要电话等。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关闭各类无线通讯工具。
五、规范会议纪要
(十三)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一般均制发《会议纪要》。办公室文书机要科一般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送审。会议纪要应做到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主要记述议定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按程序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报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按程序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
(十四)会议纪要对与会人员按照“出席”、“列席”范围分别表述。排序依次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其他单位,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应邀与会的党群部门负责人。
六、加大落实力度
(十五)市政府例会决定的事项,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会后两个月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每季度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拟定《政府情况通报》,报市政府秘书长签发。
(十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宜于公开报道的事项,应及时报道,新闻稿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发通稿。
附件1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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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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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
│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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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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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 │ │
│审批意见 │ │
├────────┼─────────────────────────────────┤
│常务副市长 │ │
│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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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 │
│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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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题 │ │
│协调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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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单位 │ │ 汇报人 │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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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与会 │ │
│ 部门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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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材料 │ │
│准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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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或科室 │ 负责人签名: │
│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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