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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街道)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街道)的通报
(浙政发〔2007〕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2002年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涌现出一批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街道)。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政工作,省政府决定对杭州市萧山区等13个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等99个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我省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积极
  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街道)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街道)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13个)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余杭区
  宁波市鄞州区
  慈溪市
  温州市鹿城区
  德清县
  桐乡市
  绍兴县
  东阳市
  衢州市柯城区
  岱山县
  台州市路桥区
  缙云县
  二、先进乡镇(街道)(99个)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
  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
  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
  桐庐县横村镇
  淳安县汾口镇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
  富阳市富春街道
  临安市太阳镇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街道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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