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确定2007年拟新增典当行验资名单的通知
(闽经贸函综合[2007]203号)
各设区市(厦门市除外)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5号),今年我省新增典当行20户。2007年4月26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新增典当行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经贸综合〔2007〕267号),各设区市报送了31户拟新增典当行材料。依据我委典当业规划原则,经研究,现确定21户申报单位为2007年拟新增典当行验资名单(见附件)。请你委(局)立即通知相关申报单位抓紧组织验资,向我委报送验资报告及相关材料(截止日为2007年5月22日)。验资报告要合规、真实、可靠。我委将按照各申报单位报送验资报告时送件人和收件人共同确认的收件登记时间顺序,确定20户名单上报商务部。
报送材料地点:省经贸委综合处
联系人:田建平、王小兰,联系电话:87855356、87822094
福建省经贸委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07年拟新增典当行验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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