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四项,共完成投资389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3%,基本完成任务。
(三) 新增就业岗位3.03万个,引导性培训农民工11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5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6万人。
落实情况:200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3万个,完成省定任务的109%。完成引导性培训12.35万人,比计划任务超额完成12.3%;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万人,比计划任务超额完成10%,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6296万人,比全年计划超额296人。
(四) 在14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4个,覆盖农村人口61万人。
完成情况:(1)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14个县市区政府出台了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或办法)、成立了救助领导机构,全市共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91.8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5404人次。
(2)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原平、代县、保德、河曲四县。上述四县共有农村人口75.55万人,其中61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0.93%,达到省定80%的目标。2006年全市共积累合作医疗基金3055万元,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已为农民补偿10384人次,补偿住院费用725万元,门诊报销15.2006万人次,报销费用222万元。
(五) 解决21.92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完成情况:2006年全市完成22.024万人的饮水安全任务,占计划21.92万人的100.05%,建设工程405处,解决了490个村、22.024万人、4.038万头大畜的饮水安全,完成投资8939.9万元,其中国补资金4238万元,自筹4701.9万元。
(六) 帮助山区农村3.36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移民搬迁0.8万人。对农村特困群众实行低保,14个县市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1.75万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完成情况:(1)2006年全市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分别安排在五台、代县、繁峙、宁武、神池、河曲、保德、偏关等8县8000人,截止2006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的85.4%,完成省定目标任务。1.75万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4.3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超省定目标任务28%。
(2)按照省政府要求,市县两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台,按照“小范围、低起步”的工作原则,全市享受农村定期定量特困救助的4.3万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的为保德县每年每人900元,忻府区700元,其余县为628元。上级下拨我市补助资金483万元,已全部下拨各县市区,全市农村低保的审批、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