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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的通知
(闽农政[2007]170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厅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厅在梳理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厅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对以省农业厅名义实施的293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职权分解,并经5月11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

福建省农业厅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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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承办单位     ┃
┠───┼──────────────────────────┼───────────────────────────────────┼──────────────┨
┃一、行│                          │                                   │              ┃
┃政许可│                          │                                   │              ┃
┃(25项│                          │                                   │              ┃
┃)  │                          │                                   │              ┃
┠───┼──────────────────────────┼───────────────────────────────────┼──────────────┨
┃ 1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种子总┃
┃   │                          │第四条                                │站             ┃
┠───┼──────────────────────────┼───────────────────────────────────┼──────────────┨
┃ 2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种子总┃
┃   │                          │法》第十一条                             │站             ┃
┠───┼──────────────────────────┼───────────────────────────────────┼──────────────┨
┃ 3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审批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农村环┃
┃   │                          │                                   │保能源总站         ┃
┠───┼──────────────────────────┼───────────────────────────────────┼──────────────┨
┃ 4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批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八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农村环┃
┃   │                          │                                   │保能源总站         ┃
┠───┼──────────────────────────┼───────────────────────────────────┼──────────────┨
┃ 5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科技教┃
┃   │                          │法》第三条                              │育处            ┃
┠───┼──────────────────────────┼───────────────────────────────────┼──────────────┨
┃ 6  │农药广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农药检┃
┃   │                          │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农药│定所            ┃
┃   │                          │广告审查办法》第五条                         │              ┃
┠───┼──────────────────────────┼───────────────────────────────────┼──────────────┨
┃ 7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农业机┃
┃   │                          │五条                                 │械管理局          ┃
┠───┼──────────────────────────┼───────────────────────────────────┼──────────────┨
┃ 8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农田建┃
┃   │的肥料登记                     │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
┠───┼──────────────────────────┼───────────────────────────────────┼──────────────┨
┃ 9  │非疫区研究植物检疫对象的审批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植保植┃
┃   │                          │                                   │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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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审批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兽医处┃
┃   │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              ┃
┠───┼──────────────────────────┼───────────────────────────────────┼──────────────┨
┃ 11 │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兽医处┃
┃   │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            │              ┃
┠───┼──────────────────────────┼───────────────────────────────────┼──────────────┨
┃ 1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畜牧业┃
┃   │                          │五条                                 │处             ┃
┠───┼──────────────────────────┼───────────────────────────────────┼──────────────┨
┃ 13 │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九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畜牧业┃
┃   │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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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饲料兽┃
┃   │                          │                                   │药管理处          ┃
┠───┼──────────────────────────┼───────────────────────────────────┼──────────────┨
┃ 15 │兽药广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兽药│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饲料兽┃
┃   │                          │广告审查办法》第五条                         │药管理处          ┃
┠───┼──────────────────────────┼───────────────────────────────────┼──────────────┨
┃ 16 │新兽药(生物制品除外)临床试验审批         │《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九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饲料兽┃
┃   │                          │                                   │药管理处          ┃
┠───┼──────────────────────────┼───────────────────────────────────┼──────────────┨
┃ 17 │主要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畜牧业┃
┃   │                          │                                   │处             ┃
┠───┼──────────────────────────┼───────────────────────────────────┼──────────────┨
┃ 18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畜牧业┃
┃   │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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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审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饲料兽┃
┃   │                          │法》第四条                              │药管理处          ┃
┠───┼──────────────────────────┼───────────────────────────────────┼──────────────┨
┃ 20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饲料兽┃
┃   │                          │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四条                       │药管理处          ┃
┠───┼──────────────────────────┼───────────────────────────────────┼──────────────┨
┃ 21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厅种植业┃
┃   │                          │                                   │管理局           ┃
┠───┼──────────────────────────┼───────────────────────────────────┼──────────────┨
┃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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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省种子总站     ┃
┃   │                          │第四十四条                              │              ┃
┠───┼──────────────────────────┼───────────────────────────────────┼──────────────┨
┃ 24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厅种植业管理局    ┃
┃   │                          │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
┠───┼──────────────────────────┼───────────────────────────────────┼──────────────┨
┃ 25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厅畜牧业处     ┃
┃   │                          │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
┃二、行│                          │                                   │              ┃
┃政处罚│                          │                                   │              ┃
┃(195 │                          │                                   │              ┃
┃项)( │                          │                                   │              ┃
┃分解方│                          │                                   │              ┃
┃案具体│                          │                                   │              ┃
┃见说明│                          │                                   │              ┃
┃)  │                          │                                   │              ┃
┠───┼──────────────────────────┼───────────────────────────────────┼──────────────┨
┃ 26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27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                                   │              ┃
┠───┼──────────────────────────┼───────────────────────────────────┼──────────────┨
┃ 28 │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                                   │              ┃
┠───┼──────────────────────────┼───────────────────────────────────┼──────────────┨
┃ 29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0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种子销售的                     │                                   │              ┃
┠───┼──────────────────────────┼───────────────────────────────────┼──────────────┨
┃ 31 │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2 │从境外引进草种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     省畜牧总站     ┃
┃   │售的                        │                                   │              ┃
┠───┼──────────────────────────┼───────────────────────────────────┼──────────────┨
┃ 33 │从境外引进食用菌菌种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菌种销售的                     │                                   │              ┃
┠───┼──────────────────────────┼───────────────────────────────────┼──────────────┨
┃ 34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5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6 │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7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38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39 │违法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40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41 │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总站 ┃
┠───┼──────────────────────────┼───────────────────────────────────┼──────────────┨
┃ 42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43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44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符的                        │                                   │              ┃
┠───┼──────────────────────────┼───────────────────────────────────┼──────────────┨
┃ 45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46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47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                                   │              ┃
┠───┼──────────────────────────┼───────────────────────────────────┼──────────────┨
┃ 48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49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50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51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52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    │                                   │              ┃
┠───┼──────────────────────────┼───────────────────────────────────┼──────────────┨
┃ 53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批准证明文件的                   │                                   │              ┃
┠───┼──────────────────────────┼───────────────────────────────────┼──────────────┨
┃ 54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  │                                   │              ┃
┠───┼──────────────────────────┼───────────────────────────────────┼──────────────┨
┃ 55 │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              │                                   │              ┃
┠───┼──────────────────────────┼───────────────────────────────────┼──────────────┨
┃ 56 │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57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的内容不一致的                   │                                   │              ┃
┠───┼──────────────────────────┼───────────────────────────────────┼──────────────┨
┃ 58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59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60 │未建立兽药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61 │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62 │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63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                                   │              ┃
┃   │食品消费的                     │                                   │              ┃
┠───┼──────────────────────────┼───────────────────────────────────┼──────────────┨
┃ 64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材料的                       │                                   │              ┃
┠───┼──────────────────────────┼───────────────────────────────────┼──────────────┨
┃ 65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                                   │              ┃
┃   │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                                   │              ┃
┠───┼──────────────────────────┼───────────────────────────────────┼──────────────┨
┃ 66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              │                                   │              ┃
┠───┼──────────────────────────┼───────────────────────────────────┼──────────────┨
┃ 67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68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    │                                   │              ┃
┠───┼──────────────────────────┼───────────────────────────────────┼──────────────┨
┃ 69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70 │申请人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时,提供虚假资料和样品的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71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       │                                   │              ┃
┠───┼──────────────────────────┼───────────────────────────────────┼──────────────┨
┃ 72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              │                                   │              ┃
┠───┼──────────────────────────┼───────────────────────────────────┼──────────────┨
┃ 73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               │                                   │              ┃
┠───┼──────────────────────────┼───────────────────────────────────┼──────────────┨
┃ 74 │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75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的           │                                   │              ┃
┠───┼──────────────────────────┼───────────────────────────────────┼──────────────┨
┃ 76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77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产品的                       │                                   │              ┃
┠───┼──────────────────────────┼───────────────────────────────────┼──────────────┨
┃ 78 │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包括食用菌类)、瓜果、茶 │《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叶、烟草和中草药材等作物的             │                                   │              ┃
┠───┼──────────────────────────┼───────────────────────────────────┼──────────────┨
┃ 79 │销售未经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检验的过期农药的                  │                                   │              ┃
┠───┼──────────────────────────┼───────────────────────────────────┼──────────────┨
┃ 80 │未取得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或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动物病│                                   │              ┃
┃   │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  │                                   │              ┃
┠───┼──────────────────────────┼───────────────────────────────────┼──────────────┨
┃ 81 │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相│《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关实验活动的                    │                                   │              ┃
┠───┼──────────────────────────┼───────────────────────────────────┼──────────────┨
┃ 82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                                   │              ┃
┃   │实验室级别标志的                  │                                   │              ┃
┠───┼──────────────────────────┼───────────────────────────────────┼──────────────┨
┃ 83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以及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作情况的                      │                                   │              ┃
┠───┼──────────────────────────┼───────────────────────────────────┼──────────────┨
┃ 84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                                   │              ┃
┠───┼──────────────────────────┼───────────────────────────────────┼──────────────┨
┃ 85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       │                                   │              ┃
┠───┼──────────────────────────┼───────────────────────────────────┼──────────────┨
┃ 86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                                   │              ┃
┃   │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             │                                   │              ┃
┠───┼──────────────────────────┼───────────────────────────────────┼──────────────┨
┃ 87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规范和操作规程的                  │                                   │              ┃
┠───┼──────────────────────────┼───────────────────────────────────┼──────────────┨
┃ 88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89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预案并备案的                    │                                   │              ┃
┠───┼──────────────────────────┼───────────────────────────────────┼──────────────┨
┃ 90 │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                                   │              ┃
┃   │保卫措施的                     │                                   │              ┃
┠───┼──────────────────────────┼───────────────────────────────────┼──────────────┨
┃ 91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              ┃
┃   │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                                   │              ┃
┃   │(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       │                                   │              ┃
┠───┼──────────────────────────┼───────────────────────────────────┼──────────────┨
┃ 92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未依照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                                   │              ┃
┃   │机构保管的                     │                                   │              ┃
┠───┼──────────────────────────┼───────────────────────────────────┼──────────────┨
┃ 93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未经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
┃   │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的              │                                   │              ┃
┠───┼──────────────────────────┼───────────────────────────────────┼──────────────┨
┃ 94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                                   │              ┃
┠───┼──────────────────────────┼───────────────────────────────────┼──────────────┨
┃ 95 │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消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                                   │              ┃
┠───┼──────────────────────────┼───────────────────────────────────┼──────────────┨
┃ 96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两种以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   │                                   │              ┃
┠───┼──────────────────────────┼───────────────────────────────────┼──────────────┨
┃ 97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泄漏时,│                                   │              ┃
┃   │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    │                                   │              ┃
┠───┼──────────────────────────┼───────────────────────────────────┼──────────────┨
┃ 98 │拒绝接受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 │                                   │              ┃
┠───┼──────────────────────────┼───────────────────────────────────┼──────────────┨
┃ 99 │不按规定编制财务计划或者财务计划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代表会议通过而执行的                │                                   │              ┃
┠───┼──────────────────────────┼───────────────────────────────────┼──────────────┨
┃ 100 │不按规定定期公开财务账目或者报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1 │不按规定及时入账核算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赞助的款物或│《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者以村集体名义购买的有价证券的。          │                                   │              ┃
┠───┼──────────────────────────┼───────────────────────────────────┼──────────────┨
┃ 102 │不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制度或者提取折旧费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3 │不按规定实行账和款、物,支票和印鉴分别管理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4 │会计凭证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擅自入账归档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5 │违反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擅自批准现金支出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6 │不按规定程序更换村集体财会人员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7 │财会人员不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8 │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以村集体名义投资或者借贷资金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09 │不按规定程序擅自拍卖、转让、入股集体资产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10 │在审计工作中不如实提供财务账目及其有关资料或者对审计│《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意见书无异议又拒不改正的              │                                   │              ┃
┠───┼──────────────────────────┼───────────────────────────────────┼──────────────┨
┃ 111 │平调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或者截留上级下拨和社会│《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捐赠、赞助款物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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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挪用村集体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将上级下拨专项│《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资金和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资金挪作他用,或者个人│                                   │              ┃
┃   │挪用村集体资金的                  │                                   │              ┃
┠───┼──────────────────────────┼───────────────────────────────────┼──────────────┨
┃ 113 │侵占、私分村集体资产的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114 │不按规定程序聘用会计、聘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农村财会任用证》人员从事村集体会计工作的     │                                   │              ┃
┠───┼──────────────────────────┼───────────────────────────────────┼──────────────┨
┃ 115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 116 │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过批准范围进行试验的                │                                   │              ┃
┠───┼──────────────────────────┼───────────────────────────────────┼──────────────┨
┃ 117 │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的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 118 │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加工的                       │                                   │              ┃
┠───┼──────────────────────────┼───────────────────────────────────┼──────────────┨
┃ 119 │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      │                                   │              ┃
┠───┼──────────────────────────┼───────────────────────────────────┼──────────────┨
┃ 120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 121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 122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殖材料的                      │                                   │              ┃
┠───┼──────────────────────────┼───────────────────────────────────┼──────────────┨
┃ 123 │假冒授权品种的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124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125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 126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关标准的                      │                                   │              ┃
┠───┼──────────────────────────┼───────────────────────────────────┼──────────────┨
┃ 127 │擅自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 128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                  │                                   │              ┃
┠───┼──────────────────────────┼───────────────────────────────────┼──────────────┨
┃ 129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       │                                   │              ┃
┠───┼──────────────────────────┼───────────────────────────────────┼──────────────┨
┃ 130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
┃ 131 │违反规定的用途使用农民负担款物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132 │超标准、超范围向农民收取款物(用工)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133 │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集资、捐资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4 │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交纳各种保证金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5 │在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时,替有关单位或部门代扣款物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6 │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参加保险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7 │向农民征收超额税金或资源费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8 │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有价证券、订阅报刊杂志或书籍等│《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的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39 │向农民收取超出农民负担规定内容的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理规定》第十七条                           │              ┃
┠───┼──────────────────────────┼───────────────────────────────────┼──────────────┨
┃ 140 │进行增加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评比活动的      │《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14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任何形式要求农民无偿提供财 │《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力、物力和劳务的                  │                                   │              ┃
┠───┼──────────────────────────┼───────────────────────────────────┼──────────────┨
┃ 142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 143 │提供不符合标准的污泥和城镇垃圾用作肥料或者土壤改良剂│《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的                         │                                   │              ┃
┠───┼──────────────────────────┼───────────────────────────────────┼──────────────┨
┃ 144 │直接向农田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污废水的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 145 │未经审批在农用地和农田灌溉、养殖水源附近堆放固体废弃│《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物的                        │                                   │              ┃
┠───┼──────────────────────────┼───────────────────────────────────┼──────────────┨
┃ 146 │没有及时清除、回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使用的残膜的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 147 │专业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未│《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达标排放废弃物的                  │                                   │              ┃
┠───┼──────────────────────────┼───────────────────────────────────┼──────────────┨
┃ 148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生植物的                      │                                   │              ┃
┠───┼──────────────────────────┼───────────────────────────────────┼──────────────┨
┃ 149 │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 150 │伪造、倒卖、转让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                                   │              ┃
┠───┼──────────────────────────┼───────────────────────────────────┼──────────────┨
┃ 151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   │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    │                                   │              ┃
┠───┼──────────────────────────┼───────────────────────────────────┼──────────────┨
┃ 152 │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八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53 │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九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54 │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九条                  │     省畜牧总站     ┃
┃   │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                                   │              ┃
┠───┼──────────────────────────┼───────────────────────────────────┼──────────────┨
┃ 155 │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九条                  │     省畜牧总站     ┃
┃   │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                                   │              ┃
┠───┼──────────────────────────┼───────────────────────────────────┼──────────────┨
┃ 156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57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                  │     省畜牧总站     ┃
┃   │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
┃   │的                         │                                   │              ┃
┠───┼──────────────────────────┼───────────────────────────────────┼──────────────┨
┃ 158 │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四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59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     省畜牧总站     ┃
┃   │的                         │                                   │              ┃
┠───┼──────────────────────────┼───────────────────────────────────┼──────────────┨
┃ 160 │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61 │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62 │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63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                  │     省畜牧总站     ┃
┃   │案的                        │                                   │              ┃
┠───┼──────────────────────────┼───────────────────────────────────┼──────────────┨
┃ 164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                  │     省畜牧总站     ┃
┃   │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                                   │              ┃
┃   │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                                   │              ┃
┠───┼──────────────────────────┼───────────────────────────────────┼──────────────┨
┃ 165 │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66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九条                  │     省畜牧总站     ┃
┠───┼──────────────────────────┼───────────────────────────────────┼──────────────┨
┃ 167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68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69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0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性的技术规范的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1 │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物质的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2 │销售的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3 │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4 │销售的农产品有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5 │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没有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 │                                   │              ┃
┃   │售,或没有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                                   │              ┃
┠───┼──────────────────────────┼───────────────────────────────────┼──────────────┨
┃ 176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                          │                                   │头,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
┠───┼──────────────────────────┼───────────────────────────────────┼──────────────┨
┃ 177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78 │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79 │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以及无生产许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              ┃
┠───┼──────────────────────────┼───────────────────────────────────┼──────────────┨
┃ 180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不符合规定,或者附具的标签不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合规定的                      │                                   │              ┃
┠───┼──────────────────────────┼───────────────────────────────────┼──────────────┨
┃ 181 │不具备法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82 │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料、饲料添加剂的                  │                                   │              ┃
┠───┼──────────────────────────┼───────────────────────────────────┼──────────────┨
┃ 183 │不按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84 │使用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                                   │              ┃
┃   │激素类药品和其他禁用药品的             │                                   │              ┃
┠───┼──────────────────────────┼───────────────────────────────────┼──────────────┨
┃ 185 │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              ┃
┠───┼──────────────────────────┼───────────────────────────────────┼──────────────┨
┃ 186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                                   │              ┃
┠───┼──────────────────────────┼───────────────────────────────────┼──────────────┨
┃ 187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品质量标准的                    │                                   │              ┃
┠───┼──────────────────────────┼───────────────────────────────────┼──────────────┨
┃ 188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89 │经营未经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90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         │                                   │              ┃
┠───┼──────────────────────────┼───────────────────────────────────┼──────────────┨
┃ 191 │转让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192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连续两次监督抽查检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质量不合格的                    │                                   │              ┃
┠───┼──────────────────────────┼───────────────────────────────────┼──────────────┨
┃ 193 │申请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时弄虚作│《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假的                        │                                   │              ┃
┠───┼──────────────────────────┼───────────────────────────────────┼──────────────┨
┃ 194 │生产经营企业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使用违禁药品的,或者未│《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
┃ 195 │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证》的                       │                                   │              ┃
┠───┼──────────────────────────┼───────────────────────────────────┼──────────────┨
┃ 196 │未取得或假冒、伪造《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             │                                   │              ┃
┠───┼──────────────────────────┼───────────────────────────────────┼──────────────┨
┃ 197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违反原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成品管理规定要求的                 │                                   │              ┃
┠───┼──────────────────────────┼───────────────────────────────────┼──────────────┨
┃ 198 │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   │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              │                                   │              ┃
┠───┼──────────────────────────┼───────────────────────────────────┼──────────────┨
┃ 199 │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护等技术符合要求的                 │                                   │              ┃
┠───┼──────────────────────────┼───────────────────────────────────┼──────────────┨
┃ 200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农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或者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                                   │              ┃
┃   │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                                   │              ┃
┠───┼──────────────────────────┼───────────────────────────────────┼──────────────┨
┃ 201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没有兑现服务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的  │                                   │              ┃
┠───┼──────────────────────────┼───────────────────────────────────┼──────────────┨
┃ 202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四│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未按照│条、第二十六条                            │              ┃
┃   │审定的维修等级和范围承揽维修业务的         │                                   │              ┃
┠───┼──────────────────────────┼───────────────────────────────────┼──────────────┨
┃ 203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的,│《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条                                  │              ┃
┃   │件                         │                                   │              ┃
┠───┼──────────────────────────┼───────────────────────────────────┼──────────────┨
┃ 204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业机械的                      │条                                  │              ┃
┠───┼──────────────────────────┼───────────────────────────────────┼──────────────┨
┃ 205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不合格,引发农业机械事故的│《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 206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持假冒《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或│《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                 │                                   │              ┃
┠───┼──────────────────────────┼───────────────────────────────────┼──────────────┨
┃ 207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训业务的                      │                                   │              ┃
┠───┼──────────────────────────┼───────────────────────────────────┼──────────────┨
┃ 208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教材进行培训的                   │                                   │              ┃
┠───┼──────────────────────────┼───────────────────────────────────┼──────────────┨
┃ 209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     │                                   │              ┃
┠───┼──────────────────────────┼───────────────────────────────────┼──────────────┨
┃ 210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农业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三十二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               │                                   │              ┃
┠───┼──────────────────────────┼───────────────────────────────────┼──────────────┨
┃ 211 │拼装或者擅自改装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业机械的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二十四条                               │              ┃
┠───┼──────────────────────────┼───────────────────────────────────┼──────────────┨
┃ 212 │转让或者继续使用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式农业机械的                    │二十四条                               │              ┃
┠───┼──────────────────────────┼───────────────────────────────────┼──────────────┨
┃ 213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未悬挂农业机械号牌,或者未随机│《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携带准用(行驶)证、操作(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                                   │              ┃
┃   │险标志的                      │                                   │              ┃
┠───┼──────────────────────────┼───────────────────────────────────┼──────────────┨
┃ 214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 │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牌、准用(行驶)证、操作(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                                   │              ┃
┃   │险标志的                      │                                   │              ┃
┠───┼──────────────────────────┼───────────────────────────────────┼──────────────┨
┃ 215 │取得牌、证的农业机械和持有操作(驾驶)证的人员,未按│《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二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照规定参加检验或者审验的              │十四条                                │              ┃
┠───┼──────────────────────────┼───────────────────────────────────┼──────────────┨
┃ 216 │农业机械操作(驾驶)人员未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违章作业的                     │二十四条                               │              ┃
┠───┼──────────────────────────┼───────────────────────────────────┼──────────────┨
┃ 217 │无证驾驶或者驾驶与准驾机型不符的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农业机械,或者驾驶无牌、无证的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二十四条                               │              ┃
┃   │业机械的                      │                                   │              ┃
┠───┼──────────────────────────┼───────────────────────────────────┼──────────────┨
┃ 218 │驾驶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农业机械的│《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219 │因违章造成农机责任事故的              │《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220 │未按规定办理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转籍、过户、注销│《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手续的                       │                                   │              ┃
┠───┼──────────────────────────┼───────────────────────────────────┼──────────────┨
┃三、行│                          │                                   │              ┃
┃政强制│                          │                                   │              ┃
┃(23项│                          │                                   │              ┃
┃)  │                          │                                   │              ┃
┠───┼──────────────────────────┼───────────────────────────────────┼──────────────┨
┃ 221 │发生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     厅兽医处     ┃
┠───┼──────────────────────────┼───────────────────────────────────┼──────────────┨
┃ 222 │侵权植物新品种的封存、扣押和销毁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第│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                          │十一条                                │              ┃
┠───┼──────────────────────────┼───────────────────────────────────┼──────────────┨
┃ 223 │封存、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省农业执法总队    ┃
┃   │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                                   │              ┃
┠───┼──────────────────────────┼───────────────────────────────────┼──────────────┨
┃ 224 │撤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省种子总站     ┃
┠───┼──────────────────────────┼───────────────────────────────────┼──────────────┨
┃ 225 │注销种子检验员证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省种子总站     ┃
┠───┼──────────────────────────┼───────────────────────────────────┼──────────────┨
┃ 226 │查封、扣押假、劣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省农业执法┃
┃   │                          │                                   │总队            ┃
┠───┼──────────────────────────┼───────────────────────────────────┼──────────────┨
┃ 227 │暂停或终止违法的新兽药临床试验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228 │撤销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四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229 │封闭被动物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病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厅兽医处     ┃
┃   │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                                   │              ┃
┠───┼──────────────────────────┼───────────────────────────────────┼──────────────┨
┃ 230 │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厅兽医处     ┃
┠───┼──────────────────────────┼───────────────────────────────────┼──────────────┨
┃ 231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厅兽医处     ┃
┠───┼──────────────────────────┼───────────────────────────────────┼──────────────┨
┃ 232 │进行现场消毒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厅兽医处     ┃
┠───┼──────────────────────────┼───────────────────────────────────┼──────────────┨
┃ 233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厅兽医处     ┃
┠───┼──────────────────────────┼───────────────────────────────────┼──────────────┨
┃ 234 │撤销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一条                     │    省农药检定所    ┃
┠───┼──────────────────────────┼───────────────────────────────────┼──────────────┨
┃ 235 │暂扣农业机械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监理规定》第十五条                          │              ┃
┠───┼──────────────────────────┼───────────────────────────────────┼──────────────┨
┃ 236 │收缴并强制报废农业机械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237 │对醉酒后驾驶的,约束醉酒人员不得驾驶至酒醒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238 │注销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和标志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 239 │注销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
┃ 240 │撤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 241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牵┃
┃   │                          │                                   │头、相关处室配合      ┃
┠───┼──────────────────────────┼───────────────────────────────────┼──────────────┨
┃ 242 │注销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
┃ 243 │注销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四、行│                          │                                   │              ┃
┃政确认│                          │                                   │              ┃
┃(11项│                          │                                   │              ┃
┃)  │                          │                                   │              ┃
┠───┼──────────────────────────┼───────────────────────────────────┼──────────────┨
┃ 244 │农村财会任用资格认定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
┠───┼──────────────────────────┼───────────────────────────────────┼──────────────┨
┃ 245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无公害农产品产│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                          │地认定程序》第三条、第十条                      │              ┃
┠───┼──────────────────────────┼───────────────────────────────────┼──────────────┨
┃ 246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认可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厅科技教育处    ┃
┠───┼──────────────────────────┼───────────────────────────────────┼──────────────┨
┃ 247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人员)资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第│     省种子总站     ┃
┃   │                          │五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                       │              ┃
┠───┼──────────────────────────┼───────────────────────────────────┼──────────────┨
┃ 248 │基本农田保护区验收确认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
┃ 249 │重大动物疫情认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九条                   │     厅兽医处     ┃
┠───┼──────────────────────────┼───────────────────────────────────┼──────────────┨
┃ 250 │出口兽药证明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251 │进口兽药通关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252 │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厅种植业管理局    ┃
┃   │                          │第二十七条                              │              ┃
┠───┼──────────────────────────┼───────────────────────────────────┼──────────────┨
┃ 253 │草种检验员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     厅畜牧业处     ┃
┃   │                          │九条                                 │              ┃
┠───┼──────────────────────────┼───────────────────────────────────┼──────────────┨
┃ 254 │对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构的认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五、行│                          │                                   │              ┃
┃政监督│                          │                                   │              ┃
┃检查(│                          │                                   │              ┃
┃22项)│                          │                                   │              ┃
┠───┼──────────────────────────┼───────────────────────────────────┼──────────────┨
┃ 255 │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省种子总站、厅畜牧业处、厅种┃
┃   │                          │法》第二十九条,《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三条,《农作物种│植业管理局         ┃
┃   │                          │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用菌菌│              ┃
┃   │                          │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
┃ 256 │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省种子总站、厅畜牧业处、厅种┃
┃   │                          │法》第二十九条,《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三条,《农作物种│植业管理局         ┃
┃   │                          │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用菌菌│              ┃
┃   │                          │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
┃ 257 │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    厅科技教育处    ┃
┃   │                          │办法》第三十二条                           │              ┃
┠───┼──────────────────────────┼───────────────────────────────────┼──────────────┨
┃ 258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     厅畜牧业处     ┃
┠───┼──────────────────────────┼───────────────────────────────────┼──────────────┨
┃ 259 │农民负担监督检查                  │《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260 │兽药产品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五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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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 │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    省农药检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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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 │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监督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厅兽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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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 │农业生态环境监督检查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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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 │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福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第五│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
┃   │                          │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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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 │农业机械鉴定工作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四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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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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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7 │对二级野生植物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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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8 │对外国人的农业野生植物考察活动监督检查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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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9 │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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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 │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厅经营管理与体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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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督检查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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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 │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第三大点第(一)项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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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3 │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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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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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 │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              ┃
┃   │                          │十一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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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 │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              ┃
┃   │                          │十一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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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                          │                                   │              ┃
┃他行政│                          │                                   │              ┃
┃执法行│                          │                                   │              ┃
┃为(17│                          │                                   │              ┃
┃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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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肥料登记备案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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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8 │农作物种子(苗)进出口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 │     省种子总站     ┃
┃   │                          │法》第六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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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9 │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核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     省种子总站     ┃
┃   │                          │办法》第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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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0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审核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五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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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 │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采挖天然草种质资源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厅畜牧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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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2 │对境外提供草类种质资源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厅畜牧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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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3 │草种进出口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厅畜牧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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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 │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八条   │    厅种植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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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厅种植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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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 │国家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     省种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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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7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审核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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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8 │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核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   │   省农村环保能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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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9 │从事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     厅畜牧业处     ┃
┃   │许可证审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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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 │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口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厅畜牧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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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 │兽药生产许可审核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292 │国家级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厅畜牧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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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3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厅饲料兽药管理处   ┃
┃   │                          │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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