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示范村、整治村,利用沼气技术集中或分散处理农村生活、生产污水。在平原、经济发达地区,推广户用沼气池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相结合的“器、沼、池”能源生态模式;在山区、欠发达地区,结合“改厨、改厕、改圈”,加快以户用沼气池为重点的“一池三改”建设。
(二)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以沼气厌氧发酵为核心技术,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处理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和农产品加工废水。结合“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综合利用型”等不同模式的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实现畜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三)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以开发利用沼气、户用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为重点,开展沼气入户、发电和户用秸秆气化等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
三、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沼气施工队伍管理,从事沼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要严格按标准建设,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强沼气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由有沼气施工和管理经验人员组成的服务队,负责沼气工程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高效、能持续利用。
(二)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沼气技术研究和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大力推广“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的同时,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积极推广“猪-沼-果(菜、粮)”等循环模式,创新农作制度,促进种养有机结合。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农村沼气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沼气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有沼气工程的乡(镇)、村要指定专(兼)职沼气辅导员和专管员,加强沼气技术指导。
(三)优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优化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管理与服务。积极探索沼气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持沼气专业村成立农民沼气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鼓励发展沼气设备经营、沼气工程养护和技术服务等组织,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后续管理服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