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劳社[2007]3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确定了我省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地,供参考。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省2007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按照“三个落实、四个推进”(即落实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制度性安排,推进全民创业活动、推进劳务经济发展、推进就业人本服务、推进失业调控)的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2007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全省转移农业劳动力51万人。劳务输出比上年新增60万人,全省劳务输出总量到年底达到570万人。前五项目标将分解下达各级政府,各地要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各政策执行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对列入省政府考核的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重点地区,加强调研、监督和调度通报。继续完善和补充有关政策措施,畅通政策渠道。适时召开落实政策经验交流会议。一季度组织省就业联席会成员单位对2006年工作进行考核检查验收。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进行落实就业政策检查督导。
三、加快推动小额担保贷款
将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按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的2%分解到各市,并列入考核目标任务。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制定小额担保贷款补充办法,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数额,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扩大信用社区试点,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各项就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优质服务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搞好跟踪指导,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