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0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冀劳社传[2007]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几年来,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春风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7年“春风行动”的要求,定于春节后一段时间继续在全省开展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为目的的“春风行动2007”。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要将开展“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重要措施和2007年农村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组织协调,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
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要按照本通知所附工作方案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页)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围绕发展劳务经济、结合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实际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并创造性地开发一些新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保证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保证资金,落实政策。对“春风行动”需要的各项经费做出计划安排,保证工作的开展。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实效。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春风行动”实际开展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和省厅都将对有关城市开展“春风行动”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了解各地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并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
五、集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和“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将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信息送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手中,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按照附件中有关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省厅。
联系人:王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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