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依法履行劳动保障责任、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能力。积极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的优势,建设一批规范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公告栏,及时向居民宣传有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一支由基层工作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法制志愿者组成的劳动保障咨询队伍,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讨论活动,及时向居民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新政策、新法规出台的情况,及时向社区提供相应宣传资料。积极创造条件,将劳动保障信息化的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街道社区,提高法制宣传的规范性、及时性。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新成长劳动力劳动保障法律素质。重点做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大学、进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工作。根据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的需求,引导学校举办就业指导、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专业培训,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大中专和技校学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结合参加社会实践,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把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融入家庭生活。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社区、家庭。要结合促进就业、帮助困难户等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把面向家庭的劳动保障工作与政策宣传结合起来。要利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平台,着重对退休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要注意发挥中小学校宣传平台的辐射作用,采取调查问卷等形式,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家庭活动。
(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围绕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开展指导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工资、落实工作时间等活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记录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工会组织,加强对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七)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办事水平。公共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依法办事理念。要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发挥与职工群众面对面的优势,实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注意发挥服务窗口的作用,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等形式,积极地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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