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7]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通知》(冀法宣领[2006]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七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就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线,更加重视提高劳动保障工作者的法制素养、更加注重宣传的深度、更加注重宣传的实际效果,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八进”活动,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法律进机关”要着力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公共管理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坚持和完善劳动保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全省各级劳动保障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加大行政执法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把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积极为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通过案例分析、定期讲法等形式,把法治精神渗透到广大干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中,努力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水平。重点围绕宣传贯彻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5号)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文件,大力开展面向农村、农民关于转移就业培训、维护自身劳动保障权益等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列为农民工行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有组织的进城务工农民,要免费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免费提供维权手册等普法材料;对自发进城务工的农民,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途径,引导其自愿接受法律培训。要结合农民工维权的典型案例,编制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