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省政府决定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全省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并下达了我市2006年建设通村沥青(水泥)路1600公里的目标任务。为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抓好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没有农村公路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农民生活的“小康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确立了“扶持农村、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战略方针,强力推进农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关注民生、消除民怨、温暖民心、造福民众”的德政工程。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提出了精心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的目标,并要求中部地区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88%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在今年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罗清泉省长代表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向全省人民作出了郑重承诺。全市上下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抓住农村路网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交通,专题研究交通,全力支持交通,加快发展交通,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二、明确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政策投入相对不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建养难度很大,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依靠社会力量,履行部门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公路建设合力。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方筹资、建养并抓,路基稳固、路面硬化,专群结合、联网畅达”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基本原则,及时组织力量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县(市、区)长任组长(指挥长)。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由乡(镇)长任指挥长。县(市、区)政府要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建管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年终奖惩兑现。
三、认真组织,掀起路网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