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行审批、管理、核准、发证分离制度,建立全面的行政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事,设立网上政务公开平台。要整合网络资源,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牵头,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落实。
3、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工作任务:改进评议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引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评议范围延伸到基层站所,特别是对承担重要审批、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条管单位、部门的评议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牵头,市行评办、市纠风办配合落实。
4、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
工作任务:对于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坚决停建和缓建,已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有办公楼已经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准改扩建或购买办公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批准新建培训中心项目。要完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监委、市财政局配合落实。
5、规范管理土地市场,坚决纠正违法占地行为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土地法》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乱占滥用耕地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批地、不批先用、批少用多、违法圈地的案件。实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6、严格禁止公费出国(境)变相旅游
工作任务: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市外事旅游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配合落实。
7、进一步引深“创星树旗”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我市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乡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落实。
8、认真抓好村务公开
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星树旗”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村务管理和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负责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落实。
9、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工作任务: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确保农业税全部减免和种粮直补资金落实到家户,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