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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1、4月上旬,市政府出台《咸宁市拥军优属工作暂行办法》及《咸宁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
  2、4月中旬,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双拥工作。
  3、4月下旬,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和驻军部队要按照市双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范要求,将各级下发的各类双拥工作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双拥工作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双拥工作活动记载等资料装订成册。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专班、工作计划、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
  4、5月上旬,市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专班要对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双拥机构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等情况进行一次督办,并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
  5、5月中下旬,有设置固定醒目的永久性宣传标牌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以咸宁主干道、交通要道为主线,全面完成永久性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宣传标牌及固定性灯箱的制作设置任务。同时,各窗口单位,要摆设如:军人优先优惠购物、购票、乘车、游园免票等标志牌。
  6、6月上旬,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行动迟缓、成效较差的单位进行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而影响创建的,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7、6月中下旬至7月下旬,各电视台、电台、报社、影剧院,要开展连续性双拥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双拥政策、双拥典型、先进事迹、播放反映革命战争、双拥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等。同时,市双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驻军开展一次意义深刻的拥军优属活动。同时发动温泉、咸安各社区与驻军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8、8月上旬,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和驻军部队要组织好近三年来开展双拥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汇报材料。
  9、8月中旬,全面完成咸宁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专题片的制作任务。
  10、8月底,市委、市政府、咸宁军分区正式向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组织上报《咸宁市创建双拥模范城申报材料》,以迎接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11、2007年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在市电视台举行《军民鱼水情》专题文艺联欢晚会,各县市区、驻咸部队、市直机关要精心组织文艺节目。文艺晚会的组织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协助落实。
  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是我市人民和驻咸部队的一项光荣而艰苦的任务。全市各单位和驻咸各部队一定要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埋头苦干,携手共进,为2007年把咸宁市区建设成全省双拥模范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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