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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总结巩固阶段。本阶段时间为10月到11月。

  本阶段,设区市财政局和省直农口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将通过相应的形式对全省的活动进行总结通报,对好的典型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进行批评。对各地、各部门支农资金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及时转化为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交流工作。

  四、活动的组织保障

  省级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的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开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设区市活动协调小组开展工作。
  省协调小组人员组成为:

  组 长:省财政厅分管领导

  副组长: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成 员:省直农口财务部门负责人

  设区市和县(市、区)相应成立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本级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并接受省活动协调小组的指导。设区市财政部门要将省直管县纳入本市活动的范围,省直管县开展活动要接受所在设区市财政部门的统一指导。

  五、做好活动的几点要求

  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2007年农业财政财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工作力量等方面给予保障,务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农口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各项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和加强县级财政部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力量。
  (二)精心组织,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支农资金管理的重点,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搞好不同阶段工作的衔接。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农口部门财务管理机构也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这项工作。
  (三)强化基础,加强调研。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严格界定项目类别,推进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管理,认真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情况统计工作,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财政支农支出情况分析。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出完善和改进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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