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推进餐饮住宿业协调发展。一方面大力培育餐饮、住宿龙头企业,新发展四星级宾馆、酒店4家,改造、建设三星级宾馆10家。新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的中型宾馆、酒店24家,使中型宾馆、酒店总数达到154家。另一方面注重发展面向大众的经济实用型宾馆酒店及便民快餐连锁店,在市区、市郊、城镇、旅游风景区、交通要道等地,全面发展经济实用型宾馆、酒店。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培植一批中式快餐连锁企业,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饮食和住宿需求。
17、抓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发挥整规办组织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农资、建材、旅游、矿产等方面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大力实施“诚信兴商”工程,把“诚信兴商”各项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类市场交易活动之中。加大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8、继续搞好商贸市场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及时准确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要商品的市场运行状况。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抓好科学预测、预警、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和维护市场繁荣稳定。重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两会”以及疫情期间市场保障与供应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的重点。加大依法管理商品市场和特殊行业的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石油成品油、酒类、生猪屠宰以及拍卖、典当、寄售、二手车等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对特殊行业的检查。
六、加强对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19、进一步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地要把商务工作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大项目要亲自过问,重要商务信息要亲自掌握,重要客商代表来访要亲自接待,重大项目洽谈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亲自协调处理。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外资项目、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市场建设等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市外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要充分发挥在全市商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督办。把发展开放型经济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全市年度利用外资、出口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确保目标到位、责任落实。市商务局对利用外资、外贸出口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和年终总结。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目标责任制,由试点县市政府同县市部门、乡镇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扎实推进。
20、建立健全商务发展的促进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鄂发[2004]23号)的文件精神,继续实行地方财政出口贴息办法和利用外资、外贸出口考核奖励制度,贴息资金和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确保新出口退税机制的增量部分及时足额到位。高度重视农村市场建设,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划,全力促进,对每个验收合格的农家店在国家财政补助4000-5000元、省级财政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试点县市要出台资金支持及部门扶持政策,市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省、部各种渠道的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