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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积极、有效、合理地利用外资,提升使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3、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产业结构。把使用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延伸产业链和增强配套能力结合起来,与增加附加值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资源和现有工农业基础,把外资更多地引向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医药保健、纺织服装、能源交通、轻工工艺、五金机电、冶金建材、商贸旅游、饮食服务等10个领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和地方经济板块的扩大。
  4、突出产业特色,加强开发(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温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咸宁工业园、各县(市、区)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的市区城区、重要商品主产区等22个产业园区,将2/3以上的开发(园)区建设成为产品出口型园区。在每个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培植两三个主导产业,抓好园区100个以上的引资项目,重点突破,形成特色,使其成为咸宁市区和各县(市、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
  5、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抓好招商引资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各类洽谈会,有选择性地参加其它投资促进活动。进一步改进招商方法,不断提高招商效果,建立招商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带队谁负责到底,谁组织谁跟踪落实”的原则,完善洽谈项目和签约项目的跟踪督办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对外商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6、注重基础工作,完善外商投资环境。切实改进项目基础工作,加强外资项目库建设,提高储备和推介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农业、旅游和高科技项目的储备和推介工作。适应信息化的要求和电子政务发展趋势,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推行网上联合年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服务功能,积极为外来投资提供融资、能源、动力、运输等生产经营方面的保障,为外来客商提供各种生活便利。坚持不懈地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大力推进“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咸宁、优质服务”环境创新工程,努力创建优良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增强对外亲和力。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遵循WTO规则,规范行政收费,坚决制止“三乱”行为。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问责制,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建立外商投诉中心,完善外商投诉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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