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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
(咸宁市商务局 2006年3月11日)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紧紧把握“十一五”重大战略机遇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增长方式,扩大商务经济规模,提高商务工作水平,努力保持全市商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商务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就加强全市商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我市商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卓有成效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间,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累计完成29033万美元(海关统计口径),比“九五”时期增长87.6%;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6601万美元(商务部统计数据),比“九五”时期增长97.7%;创办境外企业1家,外派出国劳务人员395人;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新变化,步行街、连锁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发展迅速,住房、教育、旅游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大幅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年均增长12.4%。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商务工作的水平不仅同周边市州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与自身经济发展也不相适应。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商务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在开放的条件下,在公平的环境中又快又好地发展。全市 “十一五”期间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相结合,坚持发展速度和注重效益相结合,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2、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十一五”时期的总体部署要求,全市“十一五”时期商务工作的奋斗目标为:外贸出口总额2010年当年突破1亿美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5%;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5%;外派出国劳务五年间累计达1000人,年均增长28%,创办境外投资企业3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0年当年达到138亿元,年均增长12.5%;餐饮、住宿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10年当年达到19.89亿元,年均增长13%。要通过大力发展商务经济,提高全市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进出口总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比较完善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综合超市档次提升,批发市场辐射面扩大,专业市场形成特色,商业网点布局合理,城乡市场全面对接,开创全市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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