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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药都樟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药都樟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赣食药监安[2007]46号)
江西药都樟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收悉。你公司在樟树市药都南大道37号进行了改造,经检查,同意你公司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变更为“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37号”,生产范围为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企业负责人为丁洪强,其它项目不变。接此批复后,到我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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