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7]第6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要求,省政府对200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评估。经2007年4月9日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
河北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试行实施细则》等40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省长 郭庚茂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省水产资源
繁殖保护试行实施细则》等40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废止40件省政府规章目录
河北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试行实施细则
(冀政〔1980〕83号 1980年6月21日施行)
(已被新的法律、法规代替)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冀政〔1982〕244号 1982年12月3日施行)
(已被新的法律、法规代替)
河北省铁路用地管理规定
(省政府批准冀土〔1983〕120号 1983年10月20日施行)
(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
河北省保护气象观测环境规定
(冀政办〔1985〕63号 1985年9月12日施行)
(已被新的法律、法规代替)
河北省国营工业企业经营销售工作暂行规定
(省政府批准冀政办〔1986〕66号 1986年9月26日施行)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经失效)
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1988年公布 1988年9月14日施行根据省政府令212号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