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创建卫生城镇、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力争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消;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管理的规定;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分类经营,卫生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给水、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不断提高路面硬化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努力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三)环境保护。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保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使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公共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旅馆、酒店、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符合国家和本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城镇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小型餐饮业、小型旅店、小型美容美发厅、小浴池、小型歌舞厅、食品店的卫生专项整治,规范行业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农村以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重点,加强房前屋后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和农村改水工作,提高饮用水质量。
  (五)食品卫生。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生产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夜市、集贸市场的卫生监督和整治;加强学生食堂、职工食堂、民工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制订公共卫生应急预案,防止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相关的卫生规范的要求生产食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六)疾病控制。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将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加强免疫预防工作,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制定并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及时有效地处理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