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气象信息系统是我市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省级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联通我市各地各部门的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
四、大力提升公众气象服务能力
(一)建立健全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公众气象服务体系是实现气象服务“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途径。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的灾害应急防御措施。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在2-3年内建成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决策气象服务平台。气象、水利、农业、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切实提高气象基础数据和水情、农情、灾情等相关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不断丰富决策气象服务产品,使气象服务更有针对性。气象部门要注重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使公众气象服务进一步贴近生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媒体单位的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预报警报紧急增播、插播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12121公众气象服务电话和移动电话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切实做好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表工作。气象、建设、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二)推进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气象服务体系是保障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支持气象部门建立生态与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开展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研究,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气象、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制作发布我市土壤墒情预报、农业干旱预警预报、病虫害趋势预报,以及其它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组织开展农业气候区划及其区域小气候研究,开展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进乡村、进农户活动,及时将有关预警预报预测信息送达政府决策部门和广大农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涉农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支持“兴农网”建设,充分利用兴农网向广大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
(三)加强专业气象服务。针对我市交通气象服务薄弱环节,气象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快建立专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努力提高低能见度、积雪、结冰、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服务能力,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等提供实时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城市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平均间距10公里左右的自动气象监测网。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环保、卫生、市政等部门的合作,开发城市渍涝、高温、大气质量等专业气象服务预警服务产品,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