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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宁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宁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宁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7年宁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整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围绕服务民生,紧紧抓住关系人民切身利益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甬政发〔2005〕104号),按照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管理。针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畜禽屠宰加工、食品批发、配送餐和集体用餐等重点环节,实施严查重管;强化执法联动,集中整治无证照食品经营,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实行主要食品市场准入,探索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行业协会要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继续组织实施《宁波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6〕99号)。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等环节监管,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力度,严厉查处制售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民营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做好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加大违法侵权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2006-2007年)》,围绕进出口、展会、工业制造、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售卖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四)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有效运行。推进市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中国(宁波)保护知识产权网建设,强化为权利人、企业和执法机关的服务功能。搞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市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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