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五月十日 渝价〔2007〕241号)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新增专业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渝正院 [2007]24号)、《中专部关于适当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渝正院[2007]28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附件:
学费收费标准
一、高职
1、计算机应用技术 每生每年8500元
2、计算机系统维护 每生每年8500元
3、软件技术 每生每年9000元
4、计算机网络技术 每生每年8000元
5、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每生每年8000元
6、计算机信息管理 每生每年7500元
7、网络系统管理 每生每年7500元
8、电子商务 每生每年8000元
9、商务英语 每生每年7500元
10、电脑艺术设计 每生每年9000元
11、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每生每年9000元
12、动漫设计与制作 每生每年9000元
1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每生每年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