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房屋防汛应急预案在4月25前报市建委。
(三)组建房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和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今年全市防汛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完善快速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管房单位要围绕着2008年奥运保障工作,加强房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建设,提高对险情、灾情的快速处置能力。要依据所管房屋状况和参照近年发生的险情、灾情进行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台帐,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
各单位房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在4月25日前报市建委。
(四)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管房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要做到培训演练与防汛“五落实”相结合,与房屋防汛应急预案相结合,与曾防御发生过的灾害事故相结合。做到防汛责任人到位,各项措施到位,达到实战要求。市建委将组织房屋防汛抢险队长培训、组织部分房屋防汛抢险队进行抢险演练,抽查部分单位的抢险演练情况。
(五)建立危房和严重积水区域数据库
在2007年度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管房单位要建立危房和严重积水区域数据库,明确汛期房屋安全责任单位、责任人,制订落实解危措施,保障房屋安全。市建委在4月中旬组织危房和严重积水区域数据库输入培训,5月中旬完成危房和严重积水区域数据库输入工作。
(六)进行汛前房屋安全复查和危房修缮
1、各管房单位要组建查房队伍,对所管房屋实行动态管理,掌握房屋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危险隐患。对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及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加气块简易楼及征而未拆等重点地区、重点房屋要组织复查。对楼房的水漏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等也应进行检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和建立台帐。对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设施和供电设施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危。
2、上汛前,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完成房屋木结构加固,危险房墙、院墙拆砌和屋面严重漏雨及浸泡房屋的积水排除等工程。六月底前,完成严重破损、危险房屋的翻建挑顶。因工程量较大等原因,期限内不能完成的,应采取支顶、加固或动员住户迁出等安全措施。六月底前,疏通、清淘平房院落的下水管线,吊井、联接井等下水设施,疏浚低洼院落的排水明沟。主汛前,必须排除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的危险隐患。
(七)认真执行《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落实各项防汛制度,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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