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07〕21号 2007年3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一年来,各县(市、区)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现将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环境质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2006年,全市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COD平均达标率为91.78%。其中栾川、汝阳、孟津、伊川、嵩县、洛宁达标率为100%,偃师达标率为91.3%;新安县责任断面达标率为34.8%,未完成达标率不低于70%的目标要求。全市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氨氮平均达标率为90.23%。其中汝阳、孟津、嵩县达标率为100%,伊川、洛宁达90%以上,偃师、栾川达80%以上,新安、宜阳在75%以上;栾川县未达到目标要求的90%以上,该县重金属出现超标。
  (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2006年,偃师市、栾川县、宜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现环境质量空气日报,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责任目标要求;汝阳县提前完成自动站建设任务;孟津、新安、伊川、嵩县未完成自动站建设任务。

  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2006年,全市应关闭企业172家、应停产治理企业38家, 已全部关闭、停产治理;应限期治理企业83家,已完成80家。其中偃师、栾川、嵩县、洛宁、汝阳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宜阳县应限期治理企业4家,完成1家。
  (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各县(市)均已编制“十一五”期间辖区内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年度治理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偃师市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三)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关闭了偃师市合利水泥有限公司和汝阳县兴荣水泥厂2条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四)严格控制新污染。各县(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2006年,对洛新工业园、吉利科技园等4家工业园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共检查企业171家,依法查处了42家环境违法企业;对2003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依法查处了88个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