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完善咸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整合我市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电力、特种设备、医疗救护等市级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救援骨干队伍,建立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演习基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能应对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的指挥调度体系、技术支持体系、物质保障体系、救援队伍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利用现代通讯、网络等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到2010年建成咸宁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评估评价和重点监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重点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石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仓库、尾矿库、公路危险路段等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治理。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设备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到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安全生产监管车辆、办公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监测检验设备等技术装备及时得到配备、补充和更新;研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管方法和技术,配置动态、实时、高效的监察装备,加强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五)职业卫生促进工程
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以及建材、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监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有关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的技术措施,鼓励支持企业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管理方法,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促进企业职业卫生落后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努力推广职业危害控制技术,有效防止职业危害,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六)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