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要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活动,作为年度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指导本县、区的庭院规划、建设。要重点抓好新建单位、小区的绿化建设和原有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巩固、提高工作。对放松管理,园林化水平下降或占用绿地改建他用的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要责令整改和恢复绿地,整改不合格或不进行整改的,要取消其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荣誉称号,确保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质量。
6.大力开展街头绿地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建设活动,扩大绿化覆盖面积。
要大力发展街头绿地,满足人民群众休憩活动的需要。2007年,市城市规划局、建委和园林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建设部“服务半径为500米,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街头绿地,以扩大城市绿量,增添街道景观,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休憩、活动。
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是提高城市绿量和绿视率、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积的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城市的绿化向更高水平发展的体现。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绿地工程”的安排和要求,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活动,特别是绿地面积少的县(市、区),更要积极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在围墙、栅栏、建筑墙面、桥体种植爬藤攀绿植物,进行垂直绿化。要结合新、改、扩建楼房工程,设计建设屋顶花园。今后3年内,每个县(市、区),每年要完成3-5处垂直绿化段和屋顶绿化点,此项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内容,每年度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数量、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取消年度绿化评先资格,并按照《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征收绿化延误费。
7.认真抓好草花生产和彩化方案设计,努力提高城市美化彩化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园林局部门,要认真落实《洛阳市城市三季彩化工作力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城市三季彩化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彩化水平。在认真抓好草花的引种、培育,提高草花质量和F1代利用率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彩化点方案的设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彩化的艺术效果。使2007年城市彩化的草花品种、质量、彩化规模和彩化形式创新上有新的提高和突破。同时,要做好彩化点三季彩化形式、草花的更新和管理工作,把今年的城市彩化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