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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7〕22号 2007年2月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市九次党代会制定的“加快建改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发展环境城市,再造-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八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实施“绿地工程”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的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洛阳经济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绿化目标

  2007年,要保质保量按计划如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隋唐城遗址植物园二期工程、新区东干渠景观水系周边绿化、洛浦公园向东延伸绿化工程和体育公园二期绿化、新区开元大道东、西延长线等13条道路、高尔夫地块,歌剧院二期、第二苗圃扩建、南关公园改建、牡丹广场改造任务及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任务。全市城区(含8县1市城区)计划新建和改造道路绿化45条,新植乔木14.5万株、花灌木51.4万株、义务植树28.6万株,种植垂直绿化段、建设屋顶绿化点80个,生产彩化草花260万盆,新增各类绿地面积360公顷,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使洛阳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和植树质量。

  2007年城市区义务植树活动的地点,安排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和洛浦公园向东延伸地段等处进行,计划义务植树16万株。市园林部门和各城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把每人每年种3-5棵树的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适龄公民。认真做好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树种规划、苗木准备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植树任务的完成;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验收,植树质量差的,要责令返工重栽,未成活树木,植树任务单位要自备苗木补栽,要确保义务植树的成活率的保存率。8县1市和吉利区的义务植树活动,由其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组织,植树活动结束后将义务植树活动总结报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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