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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5.加快秸秆发电项目建设。利用秸秆发电,不仅能为农村提供更丰富的电力资源,还能将农村废弃的秸秆转化为商品,直接促进农民增收,是一项利国利民,一举多得的民心工程。据测算,每建一座2.5万千瓦的秸秆发电厂,年可消耗秸秆22万吨,折合约11万亩农作物秸秆。宜阳、嵩县、洛宁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秸秆发电项目的立项争取和前期准备工作。发改委、环保、财政、金融、土地等有关单位要积极为项目立项和实施提供服务,确保早日建成投产,力争三个秸秆发电项目实施后,年消耗秸秆达到80万吨以上。同时要围绕秸秆发电项目,大力推广秸秆燃料成型机,鼓励发展民营性的秸秆燃料成型加工企业,提高秸秆加工率,为秸秆发电提供充足的燃料供应。

  6.做好秸秆加工利用新技术推广工作。各地要在做好秸秆还田、青贮、集中堆沤等综合利用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示范秸秆揉丝、秸秆建材、秸秆打捆机械,大力推广秸秆地膜覆盖、秸秆食用菌生产等先进技术。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对机械购置和技术引进示范进行补贴支持。农业、农机、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做好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指导工作。

  7.搞好种植结构调整。各地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积极推广饲料专用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城市周边乡镇要围绕“菜篮子”工程和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发展蔬菜、时令鲜果、花卉和绿色苗木生产。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引导力度。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减少农作物秸秆产量,缓解禁烧工作压力。

  8.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事关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各级政府要筹措资金予以扶持。市财政每年要从农口预算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同时把该项工作与秸秆禁烧工作挂钩,实行重奖重罚。各县(市、 区)也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和多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把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切实提上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环保或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环保工作的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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