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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苏府办〔2007〕4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制定的《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日

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依照《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医防结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对重点地区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不断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

  (四)深入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有效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努力提高病人治愈率。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6至2010年,全市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9000例以上;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各下降一半。

  (二)工作指标

  1.以各市、区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100%;

  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70%以上;

  3.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85%以上;

  4.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到100%;

  5.镇、村两级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以上;

  6.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真贯彻《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全民健康教育规划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充分利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搞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同时,有计划地针对目标人群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向公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策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评估与“知识、信念、行为”情况调查,不断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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