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大力实施,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十一五”时期持续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仍然存在着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许多困难。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的状况,带领残疾人同健全人一道建设小康生活,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使8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重点实施一批康复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农村1.4万赤贫残疾人脱贫,扶助农村17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儿童学前教育,发展中等、高等和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和逐步普及体育运动。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2600人,为1.5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持续改善。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方针。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提高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能力,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和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倡导和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