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咸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7年咸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2007年咸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围绕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抓好面向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使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完善市、县两级应急预案体系。2006年我市共制定市级各类应急预案97个,县级应急预案528个,其中有些预案还存在一些疏漏或与实际不相符之处,还有极少数部门应急预案还没有完成编制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以往处置突发事件所取得的经验教训,不断在实践中对已有的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另一方面,对没有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编制工作。
2、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预案制定工作,重点抓好学校、企业、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预案制定工作。
二、大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1、加快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实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开展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各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其它咨询机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参与应急决策和现场指导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与驻咸解放军、武警、预备役民兵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我市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