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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青政办发[2007]18号 2007年5月3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发自主品牌”的要求,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引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培育、发展、宣传、保护、扶持青岛名牌,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一二三产业中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产业,使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突出抓好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加大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环保产业、涉农产品、现代服务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的名牌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到2010年,达到3-5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80个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中国名牌产品;300 个山东省名牌产品;40个省级以上农(林、水)产品名牌;50个省级以上服务名牌;30个中国驰名商标,300个山东省著名商标,5个特色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加快形成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经济-品牌城市的发展格局,使名牌创建工作对我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更加显著。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完善规划。制定《青岛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对我市企业和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产品的科技水平、质量水平、环保技术水平、竞争优势以及存在的差距,研究制定对策措施。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做好培育工作,为企业创建名牌创造条件。有关企业要制定争创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中介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的合作,密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以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提高产品的信誉和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大对名牌产品的研发和技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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