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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8.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清理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2007年4月)。

  (二)规范运行、完善提高

  各地、各部门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工作规程,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试运行工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试运行工作进度组织检查考核、总结、表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流程图及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提高。

  五、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详实方案,配备得力人员,落实有力措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思想教育,树立公共服务理念,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奠定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思想基础,加强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务人员履行职责和为人民、促发展的能力,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要组织好社会宣传,营造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践活力。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把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结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行政首长是推动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行政权力清理过程中故意隐瞒应当清理事项的,敷衍了事造成清理工作不到位的,拒不公开或搞假公开、欺上瞒下的,公开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监督,要把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评先创优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明年底,市委、市政府将对推进此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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