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开展年度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并发改人字[2007]7号)
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计划)局:
为了对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200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范围内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评比的范围
市发改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评比条件和奖励金额分配
1.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完成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先进单位二至三个。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努力完成省、市、县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2)在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中,编制“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度计划科学准确,有较强的预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计划执行情况好,各项计划指标及增长率完成额在全市名列前矛。
(3)领导中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能经得起艰苦环境的考验和艰巨任务的挑战。完全保卫工作规范有序,发生失火、失盗、去泄密和重大责任事故。
2.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二至三个。
(1)积极筹措资金,从国外引进资金和从市以上部门,金融机构及外地引进资金数额较大,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积极筛选招商引资项目,建立规范的比较成熟的项目库,每户项目都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与出资方进行洽谈。
(3)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引资机制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机制,能够有效地抓住商机,促成项目建设,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实力。
3.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行风“双评”优化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二至三个。
(1)领导重视行风“双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流程、有资料记载,工作效率有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