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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责任的通知

  37、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加快生态走廊工程建设,抓好园林绿化成果和自然山体植被的保护。(此项工作由市建委、林业局、交通局具体负责)
  38、继续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门前四包”,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妥善解决麻木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创建办、建委具体负责)
  (八)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39、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
  40、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项目,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农业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41、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2、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实施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推进“惠民医院”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4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
  (九)开创和谐咸宁建设新局面
  44、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45、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具体负责)
  46、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努力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7、加快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特困户救助逐步实现向农村低保过渡;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做好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人员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资助力度;加快制定城市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抓好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努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扶贫办、规划局、建委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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