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的社会保险体系,率先构建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的框架。“新五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都取得明显成效。
5.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改革,大幅度削减了审批项目。建立了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削减审批环节,并对审批环节、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规范。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科学决策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财政体制、规划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突破的体制障碍和矛盾。
虽然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很大进展,但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
--政府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要求。在微观主体充分发育的同时,政府主体改革还远未到位。政府职能及其作用发挥与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政府行为的规范性、行政效能与建设法治基础上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的改革任重道远。
--社会服务体系发育不健全,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远没有形成。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流动没有合法的保障。社会资金转化为企业资本仍困难重重。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仍不尽人意。
--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在商品市场充分发育的同时,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亟待提高。土地等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很好反映市场供求情况,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不强,环境污染的成本太低,不完善的市场环境驱动市场主体采取粗放增长的市场行为。市场体系创建的重点迫切需要由商品市场向要素市场纵深推进。
--社会领域体制改革滞后,不适应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社会发展水平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有较多薄弱环节。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分配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亟待完善。改革的领域迫切需要由经济领域为主向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改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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