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舟政发[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四日
舟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解决“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是《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和《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本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是我市“十一五”时期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六六决策”,不断深化和推进改革,在“九五”期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微观主体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进展顺利,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1.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我市国有企业改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全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十五”期末,全市国有企业完成改制已达到应改面的99%。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营运监管体系和激励机制。
2.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商品和专业市场向更高层次发展,人才、技术、土地等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初显雏型。外贸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内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发展迅速。“信用舟山”建设初见成效。
3.城乡一体化改革进展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率先停征农业税,全面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加大财政对农村的转移力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初见成效。顺利推进统筹城乡的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改革,着力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加快临城新区建设,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