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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操作流程。首先,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向当地电信分公司提供相关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由电信系统整合后,录入到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其次,由电信系统话务员通过“114号码百事通”实现统一接听、处理并回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对一些不能直接处理回答的问题,转到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回答(具体操作见附件1)。
  (三)工作目标。力争在5月底前,建立覆盖全省范围的浙江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具体目标:一是在通信渠道方面,实现语音、短信、Internet、传真、E-mail等多种媒体方式的接入服务;二是在坐席资源方面,实现全省坐席资源共享,当本地坐席已满或社会公众请求查询异地政务信息时,可以将呼叫转接到相临或相关城市的“114号码百事通”坐席上;三是在信息资源方面,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全省11个市“114号码百事通”的本地呼入,方便社会公众以本地市话费查询全省政务信息;四是在信息传输接口方面,实现与各市和县(市)、区已有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平台接口的对接,达到全省政务热线城际互动;五是在数据分析方面,实现对开通的各项信息、服务进行呼叫统计和分析,供决策参考;六是在服务方面,实现全天24小时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到服务平台、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
  三、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建设范围
  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均应纳入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范围。
  (二)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
  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步推进:
  第一步(2007年4月中旬前),各部门向“114号码百事通”提供本单位对外的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单位地址、工作职责以及办理事项,其中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市政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参照提供以上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2);
  第二步(2007年5月底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部门向“114号码百事通”提供其它需要公开而且能够公开的政务信息、公益类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和有关政策法规等数据。其中,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类的具体内容按附件3格式填报;公益类办事指南按附件4格式填报;相关部门发布的公交线路调整以及停水、停电、停气等公告,要及时抄送给“114号码百事通”(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与政务公开办和电信公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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