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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07〕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省人民政府联合省电信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启动了浙江省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浙江省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5号)。为认真贯彻省有关电视电话会议和浙政办发〔2007〕5号通知精神,贯彻《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2004〕第124号),全面推进我市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就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是成本节约、运转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载体,是深化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通过电信现有的“114号码百事通”,使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具备虚拟总机、语音留言、便民服务、服务监督等多项功能,目的是解决目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号码多,社会公众记不住,难以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等问题,达到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政务信息共享程度和利用率,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和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二、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操作流程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功能。阳光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有以下功能:一是总机功能。提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的查号和转接服务。二是语音留言功能。当转接电话占线或下班无人接听时,提供留言信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114号码百事通”平台或网站听(获)取留言并给予答复。三是便民服务功能。提供涉及政府及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相关办事、办证以及旅游、医疗、交通等方面公共便民信息服务。四是服务监督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对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和成效等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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