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区域之间、上游与下游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五是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大。个别地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和重点挂牌督办企业仍未限期治理,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力度不大。截止目前,全市还没有一家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成运营,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除市区和赤壁市外,其他县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
六是少数县市排污费“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力,未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有关政策,环保部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三、考核评比情况
经综合考核评比,赤壁市、通城县、嘉鱼县政府,市农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在执行市政府200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及目标责任书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加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2007年度,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围绕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咸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不断完善环保目标考核机制,把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的食品,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认真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责任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格总量控制,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层层分解减排任务,落实年度减排的目标,确定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建立科学的减排监测体系,落实市政府对减排目标的考核。
(三)切实加强污染控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小纸厂、小水泥、城市污水等专项治理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在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推进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基础,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