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探索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以创新集体土地使用制度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建设留用地制度,引导土地入股和股份制经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办法和分配机制。(农办、国土局牵头)
(九)完善发展政策,健全支农政策体系。制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意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农办、农林局牵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进以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政策性补贴机制和农业投入引导机制。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担保制度,争取年内由政府出资建立市级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解决农民贷款难矛盾,促进农业规模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稳步拓展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农办、财政局牵头)
(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做好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编委办牵头)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国小城镇的发展和改革试点工作。(发改委牵头)
三、优化所有制结构,营造经济快速发展的体制环境
(十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和有进有退、优进劣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公开吸引战略投资者实施增量改制的方式,逐步推进供水、供气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国资委牵头)继续推进市排水、路灯、市政设施管理和市、区环卫等市政公用领域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发改委、市政公用局、水利局牵头)加强对企业改制剥离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清理改制企业应付款项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国资委、经贸委、发改委牵头)
(十二)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财务经营预算管理体制,强化国资公司的内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加快完善产权交易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分配行为及总体水平。严格国有资本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国资委牵头)
(十三)优化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确立民营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增加有效投入,制定和落实《民营经济新一轮腾飞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农业;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集约发展、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增强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综合发展水平。(经贸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