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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运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运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运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2006年的整治工作方案于2006年6月1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59—2229202
  传真:0359—2228875
  E-mail:yjjspk-1@163.com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2006年运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2006年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晋食协委办〔2006〕2号)的通知和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现将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全面绩效考核,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所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使全市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全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工作和综合评价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加,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得到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
  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业尤其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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