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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名牌培育发展规划(2006-2010年)

  四、工作措施
  (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名牌战略领导组的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实施山西名牌产品的推荐和管理,做好山西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加强对各行业名牌发展工作的规划引导,注重培育发展名牌农副产品,并将名牌发展工作向服务业延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科学制定名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经贸、科技、农林等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名牌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领导,摸清本地区产品发展状况,围绕全市名牌发展目标,制定出今后一个时期地区名牌产品发展的具体计划,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推向深入。
  (十一)发挥名牌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企业发展名牌的经验,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市名牌产品发展工作。以主导产品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以配套促聚集,搞好上下游产品的衔接,形成关联度大的产业链。各县(市、区)、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在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注重引进名牌、培育名牌,努力形成一批产品名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济规模化的名牌区域、名牌行业。
  (十二)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增强名牌产品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建立和完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扩大出口和提高效益,积极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对高新技术产品,要优先推荐申报山西名牌产品。
  (十三)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抓好先进工艺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和研发,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四个方阵”企业要瞄准中国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十四)加强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加大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企业经营者要注重塑造企业先进文化,打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要不断加强学习,博采众长,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十五)实施名牌激励政策。激励政策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意见》(运政发[2005]16号)的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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