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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石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运城市石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运政办发[2006]48号印发)


  为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工作的深入开展,彻底解决石油市场违规建设、违规经营等问题,从6月中旬起至7月底,用近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石油市场进行专项整顿。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行为;规范经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经营活动。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加油站的建设符合规划,经营合法,竞争有序,布局合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二、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新建、迁建加油站;

  (二)地下批发窝点、立桶摊点等违规经营;

  (三)加油站违法占地;

  (四)有关部门违规办手续;

  (五)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失职、渎职。

  四、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6月30日)

  由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围绕上述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彻底清理,该取缔的取缔,该查封的查封,该追究的追究,务于7月1日将查处情况报市政府。联系电话:2665004,联系人:袁卫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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