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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冈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冈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二月七日

黄冈市国资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和职能调整


  将原由市财政局管理的黄冈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黄冈市产权交易中心及职能整体划归到市国资委管理。

二、人员编制总额


  经上述调整后,黄冈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额为11名,其经费渠道按市财政局黄财函〔2005〕12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三、各单位“三定”

  (一)黄冈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作为代表市国资委持有授权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股权)的主体,依法组织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资产运营和资本经营等活动,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盘活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组织收取股份制企业国家股的分红收入和国有资产出售给境内外法人或自然人的收入(包括拍卖、兼并、出售国营小企业),收取国家股出售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的拆股收入;负责做好企业报废、报损的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收缴其资产的转让净收入;组织闲置企业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负责政策咨询,介绍合作伙伴,协助项目洽谈,依法享有投资决策权;决定所持有国有产权、股权的收益分配和使用,并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投资;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财务报表编报等基础工作。
  2、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该公司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二)黄冈市产权交易中心。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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