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搞调研不少于2个月,科级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在掌握详实材料的基础上,写出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工作调研报告。
2、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党员领导干部要相对固定联系一个乡镇、一个农村、一家企业等,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实行《群众信访联动大接访制度》、《市、县四大班子领导轮流接访制》、《政法部门“一委(政法委书记)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接访制》,通过与信访群众零距离接触,把心贴近百姓,促进信访案件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每个党员都要结合本人工作岗位,加强与群众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联系群众情况。
5、定期向群众通报情况。建立和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建立和完善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要及时向群众通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努力使制定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好地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六、扩大党内民主参与制度
1、重大问题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建立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要人事任免全委会票决制、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和监督,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等,直接提交全委会进行讨论决策。
2、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内事务的公开透明度。改进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务活动中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要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对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员进行通报,重大情况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
3、扩大普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范围,疏通和拓宽党内上传下达的渠道。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议事会制度》,使党员广泛参与党组织的管理、重大问题商议和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党组织决定有效地化为党员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