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优秀服务单位、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决定
(黄政发[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大办交通、办大交通,认真实施“十五”时期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交通建设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开创交通建设的新局面,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蕲春县人民政府等19个单位“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单位“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服务单位”称号;授予黄冈市江北一级公路等6个项目“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秀项目”称号;授予周勇等62名同志“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名单见附件)。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交通建设赶超全省发展水平的关键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实现全市“十一五”交通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1、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先进单位名单(19个)
蕲春县人民政府
英山县人民政府
团风县人民政府
黄州区人民政府
黄冈市交通局
鄂黄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
黄冈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
黄冈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罗田县交通局
浠水县交通局
红安县交通局
麻城市公路段
浠水县清泉道班
武穴市港航管理所
团风县方高坪收费站
罗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蕲春县通兴路桥公司
黄梅县客运站
麻城市阎家河镇交管站
2、全市“十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优秀服务单位名单(5个)
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冈市监察局
黄冈市财政局
黄冈市国土资源局
黄冈市审计局